中共佛山市社会组织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佛山市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党建工作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级社会组织:

根据佛山市民政局《佛山市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佛民办〔2022〕47号)精神,佛山市社会组织党委拟开展2024年佛山市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党建工作类项目申报工作。为了做好组织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和扶持项目范围

(一)扶持对象

在市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的党建工作项目,扶持项目共5个,每个项目10万元。

(二)扶持项目范围

扶持项目要围绕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探索、总结、创新、推广社会组织党建党群工作研究;结合社会组织业务特色,探索创新“1+N”群组链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建设、加强党员服务和教育管理;开展党群共建、党员服务、志愿活动等党建主题活动。

二、申报和受理

佛山市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党建工作类项目申报受理部门为佛山市社会组织党委。

(一)申报条件

1.扶持对象须符合《佛山市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佛民办〔2022〕47号)要求。

2.具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专门工作人员、健全的内部规章制度,依照章程开展活动。

3.未被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三年内无违法记录。

4.须已成立党组织(流动党员党组织、临时党组织不在申报范围内)并具有一定的开展党建党群工作的能力。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3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提交材料

1.项目申报表(含项目内容、可行性分析、预期目标、经费预算等);

2.项目实施方案;

3.佛山市民政局颁发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同意成立党组织批复文件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

6.申报承诺书。

本项目统一在佛山市扶持通平台(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申报,请各申报单位按照平台指引(见平台“使用帮助”栏)上传申报材料,并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A4纸打印,一式5份装订,报送至佛山市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5号502室)。

三、注意事项

1.申报项目须在申报年度内完成;

2.鼓励社会组织之间的协作创新,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社会组织联合实施项目,但需明确一个主申报单位。

四、联系方式

佛山市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5号502室),联系电话:83210065。


附件:1.《佛山市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佛民办〔2022〕47号)

          2.佛山市市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党建工作类项目申报表

          3.申报承诺书


中共佛山市社会组织委员会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