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招商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招商引资引荐人备案、奖励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按照《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鼓励社会化大招商实施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2〕1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文件要求,我局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招商引资引荐人备案、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招商引资引荐人备案登记;

(二)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申报。

二、受理条件

成功引荐购地项目或者成功引荐入驻物业合同期限不少于5年的投资项目到禅城区落户的招商引资引荐人。

三、申报要求

(一)招商引资引荐人备案登记

1.各申报单位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禅城分厅(https://fsfczj.foshan.gov.cn),选择办理事项,填报资料并提交。

2.引荐至镇(街道)的项目,由所在镇(街道)招商工作主管部门初审,加具意见后由区招商局登记备案。

(二)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申报

1.网上提交: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禅城分厅(https://fsfczj.foshan.gov.cn),选择项目所在镇(街道)、办理事项,填报并提交资料。逾期没有申请奖励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以及所属权利。

2.初审(5个工作日):各镇(街道)在网上对引荐人奖励申请进行初审,并加具初审意见。

3.复审(25个工作日):各镇(街道)初审后,由区招商局复审。区招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注册资本到位情况、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等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加具复审意见。引荐人应协调项目投资方配合区招商局及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开展复审工作。

4.征求意见(7个工作日):区招商局根据复审意见制定奖励资金初步安排方案,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

5.公示(5个工作日):区招商局根据部门意见反馈完善奖励资金初步安排方案,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6.审批(10个工作日):区招商局根据公示结果完善奖励资金安排方案后,提交区政府审批。

7.政策兑现(5个工作日):奖励资金安排方案经区政府批准后,由区财政局按照区政府审批意见,将奖励资金指标下达到区招商局,由区招商局发出奖励资金下达通知,并将资金拨付引荐人。

四、受理时间

(一)招商引资引荐人备案登记

网上系统申报时间:2024年1月31日-2024年6月19日。

(二)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申报

网上系统申报时间:2024年6月1日-6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禅城区招商局:黄先生,电话:82340952;

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3282211。

 

附件:1.《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鼓励社会化大招商实施办法的通知》

          2.佛山市禅城区招商引荐人登记备案办事指南

          3.佛山市禅城区招商引荐人奖励申报办事指南

          4.佛山市禅城区招商引资引荐人登记备案表(空表)

          5.佛山市禅城区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申报表(空表)

 

佛山市禅城区招商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