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车主:
现就佛山市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申领业务办理问题公告如下:
1、在2022年3月22前已交纳购车定(订)金的消费者的政策兑现安排,须待后续公示通过报备审核的名单后再进行受理,届时将另行通知。
2、除上述第1点外的其他车主,在2022年5月16日至6月15日期间内,只受理2022年5月15日前已提交的申请(申诉)件,其他情况不予受理。
敬请知悉。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