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动外贸稳定增长的工作部署,帮助我市企业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赴境外开展经贸对接及参展,协助企业拜访客户、抢抓订单,拓展市场,促进我市对欧洲贸易投资合作,我市于2022年11月23日至12月2日组团赴波兰、德国和匈牙利开展系列经贸活动。现就企业扶持资金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佛山完成注册登记,报名参加我市组织的波兰、德国和匈牙利经贸活动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1.申请表格(“扶持通”系统上填写后下载打印盖企业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1)自营出口企业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三选一),业务年度(即活动举办的2022年)1月1日起至扶持资金正式通知申报之前,作为境内发货人出口的报关单和发票各2张;
(2)供货出口企业(未自行开展出口业务,但有货物出口的企业)提供业务年度(即活动举办的2022年)1月1日起至扶持资金正式通知申报之前报关单和发票各2张、代理出口企业营业执照(代理出口企业需为佛山市注册登记企业);
5.支付相关费用的银行付款凭证及收费发票复印件。组团前往的提供组团机构发票,自行前往的提供往返机票及住宿发票;若银行付款凭证为个人支付,需提供企业财务的入账报销凭证;
6.出国护照(包括首页、签证页或签证纸、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如无签证页或签证纸、出入境记录的须提供机票、酒店住宿等相关证明材料;
7.参展人员在职证明。包括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工资流水凭证、社会保险缴费清单、股权证明(四选一)
8.企业活动总结报告(由主办方或组织方(佛山市电子信息行业协会)确认,包括能识别参加人员在活动现场的照片3张,合照的请标注出参加活动的人员);
9.商务主管部门要求需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
10.上述材料的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胶装成册。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企业于4月10日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进行申报,逾期平台不能再进行申报资料录入。
2.区经科(经促)局于4月20日前将初审后的企业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汇总表(附件2,需加盖公章)报送至我局(扶持通上的企业材料也需同步完成初审,上报到我局),企业报送申报材料至区局的时间由各区局自行确定。
四、注意事项
考虑到当时企业“走出去”机会较为有限,为充分发挥此次活动的最大作用,便利部分企业参加此次活动后,继续在国外拜访客户、商务洽谈等,对企业不统一跟团返回,参加企业在2022年12月31日前自行返回境内的返程机票费,也纳入企业实际支出范围。
五、资金监督管理
(一)申请单位收到资助资金后,须按照现行财务通则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
(二)申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将收回财政专项资金,取消其今后五年申请资格,并追究该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本通知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1.赴波兰、德国和匈牙利经贸活动参加活动名单
2.2022年佛山市企业赴波兰、德国和匈牙利开展经贸活动审核汇总表
佛山市商务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