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佛山市高明区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专项扶持资金”申领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各有关企业:

按照《佛山市高明区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和小微服务业企业上规模扶持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佛山市高明区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专项扶持资金”申领工作,具体通知

如下:

一、申领对象2021年佛山市高明区个体工商户成功转型升级后的企业。

二、申领条件

(一)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登记注册地在高明区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的企业,不含已注销企业。

(二)已经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登记;

(三)转型升级后的企业至少有1个投资者为原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四)转型升级后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与原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均在我区行政区域内;

(五)转型升级后企业未被列入市场监管部门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申领时间

2023年4月1日-5月10日下午4:00。(5月10日下午4:00系统将截止申报,请尽量提早申报,不要在临近截止时间扎堆申报,避免出现网络不畅及审核后退回修改等情况,影响申报)

四、申领流程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设立为企业的符合资格申请对象,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或微信小程序),进入“佛山市高明区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入口(未注册扶持通账户的按系统提示先行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佛山市高明区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专项扶持资金申请表》,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表格(表格内容与系统填写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修改)、加盖企业公章并上传系统成功后方完成提交。经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通过的,待政府财政部门拨付后扶持资金款项将通过转账方式拨付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五、其他事项

(一)本奖励资金申领过程全程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办理,如有异议可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申诉,由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人工审核,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大厅窗口不再受理线下申报。

(二)申请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与佛山扶持通运维服务中心咨询联系(联系电话:83282211),如有政策疑问,请与高明区市场监管部门联系。(荷城市场监管所:88628113;杨和市场监管所:88801315,明城市场监管所:88930108;更合市场监管所:88877821;高明区市场监管局:88611502)

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