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镇购房补贴活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乐平镇房地产市场推广宣传,推动更多优质人才在乐平镇购置房屋安居乐业,我镇拟组织开展购房补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围绕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积极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镇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政府补贴

(一)购房补贴对象及范围

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在乐平镇购买新建商品住宅(不含车位、商铺、公寓)的购房人,在完成契税缴纳后可提出补贴申请,审批通过后予以补贴。

(二)购房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成交价的1%。累计补贴金额上限为300万元,先到先得,申请满后自动截止。

(三)购房补贴申请流程

1、在活动时间内正式签订网签合同的购房者,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相应契税缴纳后可申领补贴。

2、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购房人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进行申报。

3、申请人需注册账号,完善基本信息和绑定银行卡后,首页搜索专题名称关键词“乐平镇购房补贴”,进入详情页,点击“立即申报”。申请人填写系统上表单,并提供以下材料作为附件: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银行卡POS交易小票、身份证、承诺函。

4、审核部门将对购房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核。如不符合申报条件则将告知审核不通过原因,购房者可相应补充材料。审核通过后,将在平台进行公示,公示后将按照相关流程由乐平镇拨付资金。

(四)购房补贴申请规则

1、购房补贴申请人与购房人必须一致。

2、补贴申请时限:最晚申请补贴时间不超过2023年9月1日下午5点30分,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3、同一申请人在活动时间内多次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可多次申请补贴。

4、2023年4月22日前(不含4月22日)已网签,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7月31日申请退房(注销网签及备案)的,在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退房人家庭(夫妻双方及其父母、子女)在同一楼盘再次购买新建商品房不享受购房补贴。

5、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7月31日网签并已领取补贴后申请退房(注销网签及备案),必须退还补贴款项后,三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方予以办理注销网签及备案。

6、购房补贴需按规定进行缴税,应按“偶然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五)其他

本补贴方案由乐平镇城建和水利办负责解释。

三、企业补贴

活动期间,乐平镇家用电器制造企业海尔公司将有针对性的推出极具吸引力的家电套装打折优惠活动,购房人可自主进行选购,具体方案详见附件。

 

乐平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