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乐从镇加快佛山新城商贸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乐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从镇加快佛山新城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乐府发〔2022〕2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2年度乐从镇加快佛山新城商贸业发展扶持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经乐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备案的佛山新城范围内的商业体。

(二)商业体运营管理主体在乐从镇注册纳税,有规范的运营管理机制。

(三)商业体内入驻企业工商注册、税务征管及统计关系在乐从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四)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企业。

二、支持方向

专项资金支持方向主要包括推动夜间经济建设发展、鼓励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支持美食集聚区培育发展。

本年申报“推动夜间经济建设发展”和“鼓励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项目的支持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申报“支持美食集聚区培育发展”项目的扶持对象须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乐从镇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进驻到佛山新城范围内的商业体且经营期满6个月以上的餐饮企业。投入性项目必须是在申报期内已完成建设的项目。

企业申报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区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的,原则上不再安排此次同类资金扶持。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专项,不得多头申报。

企业经营性开支原则上不能纳入到申报的支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用、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和债务等一般性支出。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推动夜间经济建设发展

支持佛山新城商圈打造夜间经济集聚区,鼓励发展夜间经济示范点。对重点打造的夜间经济集聚区和示范点新建、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或丰富夜间业态的项目给予扶持。每个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项目投入(不含土地资金投入)的40%,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材料:

1.《2022年度乐从镇加快佛山新城商贸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的注册地、时间、资本,经营范围,发展历史、发展战略,纳税情况等)、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介绍、项目开展情况、取得成效、下阶段工作思路),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申请报告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附件2);

4.申报单位的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等)、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

5.属于佛山重点打造的夜间经济集聚区、佛山夜间经济示范点的佐证材料(批复文件、进展情况表等);

6.新建、改造提升基础设施或丰富夜间业态的项目建设情况(文字、图片、数据),重点突出项目建成后实现的效益、成效;

7.提供2022年完税证明;

8.项目投入的合同、发票复印件,合同、发票明细表按顺序分类全部提供(附件3);

9.“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10.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鼓励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

支持新城商业体组成商业联盟,全年统筹开展系列行业培训、宣传、招商、发布会和“有节过节、无节造节”等促销活动。商业体运营管理主体组织开展的活动,已向乐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报备的,对开展促消费活动的购物券(消费券)补贴、活动组织费、宣传费、策划费等给予资金扶持。按活动实际投入的50%给予扶持,单项活动扶持总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每个商业体组织申报活动数最多不超过4个,开展活动扶持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80万元。

申报材料:

1.《2022年度乐从镇加快佛山新城商贸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的注册地、时间、资本,经营范围,发展历史、发展战略,纳税情况等),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申请报告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附件2);

4.申报单位的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等)、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

5.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的情况(文字、图片、数据),包含活动介绍、开展情况、取得成效、下阶段工作思路等,重点突出活动带来的效益、成效;

6.活动投入的合同、发票复印件,合同、发票明细表按顺序分类全部提供(附件3);

7.“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8.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支持美食集聚区培育发展

商业体内新注册入驻经营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经营期满6个月以上的餐饮企业,按企业租赁经营性用房面积,以2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进驻企业一次性补助。由商业体运营管理主体组织餐饮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单个商业体内餐饮企业获得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年,扶持补助分配以入驻的餐饮企业工商注册先后顺序为原则。

申报材料:

1.《2022年度乐从镇加快佛山新城商贸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书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餐饮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的注册地、时间、资本,经营范围,发展历史、发展战略,纳税情况等),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申请报告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附件2);

4.申报单位的登记证书(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等)、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复印件;

5.餐饮企业2022年经营期内有关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可体现经营数据的其他佐证材料;

6.餐饮企业的租赁合同、租金及水电等缴纳流水凭证、相关发票等资料的复印件;

7.餐饮企业门面照片(需含店铺名称)及内部环境照片;

8.“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9.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四、申报流程及联系方式

(一)网上提交:符合资金申请条件的单位请于2023年5月5日至5月26日期间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进行在线申报,逾期平台不能再进行申报资料录入。申请单位可通过申报系统跟踪项目审批进度。

(二)网上预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申请表单填报是否完整准确等进行预审,预审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将信息反馈给申请人。

(三)受理:通过网上预审的项目,申报单位需从申报平台上导出带水印的申报材料并打印,相关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要求有目录、页码)加盖公章与骑缝章。申报单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至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四)审核: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和完备性、申报金额准确性等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现场核查。

(五)公示:对通过的项目列入拟扶持对象,于乐从镇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佛山扶持通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方可审批拨付资金。

(六)政策兑现: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向镇财政办申请拨付资金,镇财政办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纸质资料提交时间: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公众假期除外)。

纸质资料提交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乐从镇新马路A5号)6楼606室。

联系人:苏小姐,28331647;王先生,28339657。

五、注意事项

(一)乐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作为资金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验证原件。

(二)申请单位收到支持资金后,须按照现行财务通则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经济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挪用和截留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2022年度乐从镇加快佛山新城商贸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3.2022年度乐从镇加快佛山新城商贸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支出明细表

          4.乐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从镇加快佛山新城商贸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