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方向)对外经济合作促进活动部分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科(促)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打好外贸、外资、外包、外经、外智“五外联”组合拳,进一步引导外贸企业抢订单,协助对外投资企业“走出去”谋发展,在后疫情时代抢先对接新资源、新渠道。今年3月30日-4月8日我市组织企业赴越南、泰国、印度尼西亚三国开展经贸活动(参团企业和协会名单详见附件1),根据《佛山市促进对外经济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就参加活动的企业和行业商(协)会申报2023年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方向)用于商协会和企业参加对外经济合作促进活动补助专

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一)在我市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的企业。

(二)在我市依法登记成立、具有承接政府采购服务资格、受委托承办上述活动的行业商(协)会。

二、资助内容

(一)对参加活动的企业人员(名单见附件1)给予出访费用补助。每个企业获得补助的人数限2人。每个国家最高0.5万元,补助金额不超过实际支出的50%。

(二)对受委托承办活动的行业商(协)会给予承办服务费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

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需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一)参加活动企业申报材料。

1.《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方向)对外经济合作促进活动部分申请表》(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人员参加经贸活动的报名表或报名回执等复印件;

4.支付参加人员出访费用的银行付款凭证及收费发票复印件;

5.参加活动人员的出国护照(首页、相关签证页和出入境记录页。经由电子通关出入境,未能提供纸质出入境记录资料的,可提供《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作为出入境记录佐证材料)复印件。

6.机票(或电子客票单)。

7.证明出访人员为申报企业人员的第三方证明材料(如缴纳社保证明、纳税证明、工商股权结构证明、行业商(协)会证明、或其他经确认有效的第三方证明)。

(二)承(协)办活动的行业商(协)会申报材料。

1.《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方向)对外经济合作促进活动部分申请表》(附件2);

2.社团登记证文件复印件;

3.与佛山市商务局签订的承(协)办活动的委托协议;

4.承(协)办活动完成情况总结报告原件(需由活动组织方确认证明);

5.随团参加经贸活动的行业商(协)会工作人员的出国护照(复印首页、签证页和出入境记录页。经由电子通关出入境,未能提供纸质出入境记录资料的,可提供《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作为出入境记录佐证材料)。

6.随团参加经贸活动的行业商(协)会工作人员的机票(或电子客票单)。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

企业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即“佛山扶持通”平台,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在线申报,并打印相关表格,与其他相关的纸质材料装订成册,盖章签字后向所在区经科(促)局递交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截止期为2023年6月23日。各区经科(促)局初审企业申请材料并汇总,于2023年630日前连同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报市商务局,同时提供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

1.参团企业和协会名单

2.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方向)对外经济合作促进活动部分申请表

3.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对外投资方向)对外经济合作促进活动部分初审意见汇总表


佛山市商务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