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交通运输局关于组织南海区水运企业在扶持通系统申领2023年新增融资租赁船舶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港航所:

按照《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新增融资租赁船舶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22﹞9号)规定,2023年新增融资租赁船舶补助资金将通过“佛山扶持通”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请各所组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水路运输企业于8月31日前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并完成网上申报。
    注册。具体注册、流程和使用方法参考网站首页右侧登录窗口下的“视频教程”和“使用手册”。对系统使用如有疑问,可于工作时间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7-83282211咨询。
    申报。申报企业直接登录“佛山扶持通”网站,点击“项目申报”→主管部门选择“区交通运输局”→“2021年度佛山市南海区新增融资租赁船舶补助资金”→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在“附件清单”栏目上传对应的附件,确定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
    二、审核流程
    由区交通运输局对申请事项进行终审。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所认真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申报指导工作。企业逾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不再接受申请。
    (二)奖励金额按“四舍五入”计算,精确到元,不保留小数点。

 

 附件:《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新增融资租赁船舶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229号)

 

南海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7月20日

(联系人:廖湘芸,联系电话:86230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