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技支行扶持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根据《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佛金函〔2021〕32号)精神,现将申报2023年度科技支行扶持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佛山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认定委员会集中评议,市政府同意认定为科技支行的机构,包括:

2016年认定3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古大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亿能国际广场支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支行。

2018年认定5家: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高明明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三水乐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祥和路科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里水支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

2019年认定1家: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张槎开发区支行。

2020年认定4家: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里水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狮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

2022年认定7家: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季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罗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大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海汾桥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大良支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水乐平科盈分理处、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良信合支行(科技创新支行)。

二、申报条件

(一)对2022年度新开发的科技型企业第一笔融资额度达到300万元(含)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该支行5万元扶持资金,每家科技支行每年申请该项扶持资金不超过50万元。(2016年认定科技支行的计算时间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0月末;2022年认定科技支行的计算时间为2022年11月至2022年末,下同)

(二)从认定为科技支行之日起至2022年末,对科技型企业年末贷款余额首次达到5亿元(经认定为科技支行后发生的贷款,下同),一次性给予该支行100万元扶持资金。

(三)从认定为科技支行之日起至2022年末,对科技型企业年末贷款余额首次达到10亿元,一次性给予该支行200万元扶持资金。

三、申报材料

(一)佛山市科技支行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XX支行科技型企业贷款明细表(附件2);

(三)科技型企业贷款合同、贷款发放及企业类型相关材料;

(四)2022年度运营情况总体报告;

(五)如有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核对原始资料后出据的专项审计报告可提供(主要对科技支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四、申报程序

(一)材料全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或邮寄)到市金融工作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号楼主楼1004室)。

(二)申报单位应同时在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请,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

(三)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3日,逾期申报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附件:1.佛山市科技支行扶持资金申请表

          2.XX支行科技型企业贷款明细表

          3.佛山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金融工作局

2023年7月27日

(联系人:潘建豪,联系电话:83382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