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佛山市南海区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广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面落实《佛山市南海区全面提升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进一步推进我区科普事业发展,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科普,根据《佛山市南海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认定管理办法》(南科协〔2018〕11号),佛山市南海区科协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区级科普教育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与时间

本次认定采取网络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星期五)。

二、申报对象

(一)符合《佛山市南海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认定管理办法》规定,自愿申报佛山市南海区科普教育基地的单位。

(二)2020年度认定的,即有效期为2020-2022年的南海区科普教育基地,符合《佛山市南海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认定管理办法》规定,自愿继续成为南海区科普教育基地的单位。

三、申报流程

(一)注册。申报单位具体业务负责人登录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新用户注册(已注册的单位可直接登录)。

(二)系统填报。网上填写《佛山市南海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

(三)审查。镇街经发办、区科技局分别对申请资料进行网上形式审查。

(四)纸质材料提交。申报单位在系统上下载《佛山市南海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和相关附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后,递交到所在镇街经发办。

(五)发文认定。区科协统一组织开展评审,通过文件公布认定的单位。

四、申报材料

(一)各镇街经发办或所属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和本系统的申报、审核、推荐工作。

(二)新申报佛山市南海区科普教育基地的单位按照《佛山市南海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佛山市南海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申请理由;

2、科普工作规划、计划和科普设施、科普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往开展各类科普工作的相关材料;

3、法人资格证明(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申请单位科普展示场地权属证明(场地自有证明、租赁合同或使用权证明)。

(三)重新认定佛山市南海区科普教育基地的单位(详见附件1)按新申报要求提交材料,并提供过往三年开展各类科普工作的相关总结。

四、联系方式

桂城经发办:86792317,81812393
       九江经发办:86589035
       西樵经发办:86863668
       丹灶经发办:85442085
       狮山经发办:86681027,86681890
       大沥经发办:85569273
       里水经发办:85662270

南海区科协:86315036

 

附件:1.有效期为2020-2022年的南海区科普教育基地

          2.佛山市南海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3.《佛山市南海区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认定管理办法》

 

佛山市南海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