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三水区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补助和奖励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落实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佛山市三水区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三府办〔2021〕21号)文件精神并按该文件规定,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补助和奖励将通过“佛山扶持通”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于2024年6月28日前登录“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完成申报。

二、申报流程

申报律师、律师事务所直接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首页搜索“2023年度三水区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补助和奖励”,在线填写“三水区律师扶持申请表”或“三水区律师事务所扶持申请表”,并扫描上传申报内容对应的其他材料。

三、审核流程

(一)申请和受理。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在“佛山扶持通”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对资料不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需在1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或补充申请材料,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

(二)审查。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对申报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形成拟给予扶持补助和奖励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名单,并统计核实奖励、补助的金额。初审结果会通过线上方式通知申请人。

(三)提交纸质材料。通过初审后,申请人自行下载“三水区律师扶持申请表”或“三水区律师事务所扶持申请表”并按要求准备其他纸质申请材料,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律师公证工作管理股。

(四)公示。拟给予奖励、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名单和奖励、补助金额于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佛山扶持通)”进行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公示通过。

(五)审定。公示通过后,由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确定最终给予奖励、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名单和奖励、补助金额。

(六)资金发放。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按照审定结果和区级财政安排发放奖励、补助资金给律师事务所或律师。

四、其他要求

请各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6月28日前)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不再接受申请。

特此通知。



附件: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促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



佛山市三水区司法局

2024年5月30日

(联系人:郑婉雯,联系方式:87731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