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级市场监管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佛财行〔2024〕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拟开展2024年顺德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序号 | 项目类别 | 申报主体 |
1 | 2024年顺德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 | 企业 |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1日17:3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一)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项目任务内容以及所需申报材料详见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二)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失信信息。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2024年顺德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通过“佛山扶持通”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
1.注册。对于首次使用“佛山扶持通”系统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获得“单位管理员”账号,单位管理员登录后再给具体业务负责人分配账号。具体注册、流程和使用方法参考网站首页“使用帮助”。对系统使用如有疑问,可于工作时间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757-83282211咨询。
2.申报。申报人直接登录“佛山扶持通”,点击“项目申报”→主管部门选择“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顺德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在“附件清单”栏目上传对应的附件,确定所有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
3.审核。申报人提交后,单位管理员(账号)进行网上审核并提交。
(二)网上初审
1.申报提交后,顺德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信息进行网上初核,主要核查申请人身份信息的真实性以及申报书的准确性,初核结果将在网上申报系统同步更新。
2.申报单位网上初核不合格,应根据初核意见在规定期限内修改并重新提交申报信息;未在期限内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审核
1.申报单位经网上初核合格后,须打印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科。地址: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兴顺大道欣荣路西1号十楼1010室(邮寄收件人:欧阳佩华,0757-22803285)。
2.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审核单位,将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项目评审工作,第三方评审机构负责配合审核单位,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进行评审。
3.审核单位依据第三方评审机构出具的项目评审报告,对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复核,根据复核结果拟定拟立项项目名单,并在官网公示五个工日。
4.审核单位在审核期间,如发现第三方评审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存在偏袒评审以及弄虚作假套取资金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附件:2024年顺德区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
(联系人:杜靖怡、欧阳佩华;联系电话:0757-22803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