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案(2017-2020年)》

佛山市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案(2017-2020年)

 

根据《佛山市构建医疗卫生高地行动计划(2016—2018年)》(佛府函〔2016〕105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4〕15号)等文件精神,为推动佛山市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及任务

以临床需求和成果转化为导向,围绕重大疾病防治需求,进一步统筹医学创新要素的布局与建设,依托医学科技和临床资源丰富、整合协同能力强的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建设高水平的医学科技创新平台,争取到2020年,建设一批精准医疗科技创新平台、转化医学科技创新平台、生物医学科技创新平台、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和“互联网+”医疗科技创新平台。通过上述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全面促进佛山市重大疾病临床研究和医学科技成果转化,为建设集医、教、研、产于一体的高水平区域医疗卫生高地提供支撑。

二、建设领域及方向

建设领域及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向:

(一)精准医疗科技创新平台

以地方病、恶性肿瘤、危害重大的慢性疾病(包括心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代谢系统疾病、免疫性疾病、神经精神类疾病等)、出生缺陷型疾病、慢性肾脏病以及流行率相对高的罕见病等的防控与诊治为切入点,从组学技术、基因技术、大数据分析、大型人群队列研究、个体化治疗等方向开展相关研究,达到疾病的精准诊疗。

(二)转化医学科技创新平台

重点在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免疫性疾病、代谢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感染性疾病、神经和精神疾病等严重影响我市居民健康水平的重大疾病领域,整合优势资源,组建转化医学科技创新平台。

(三)生物医学科技创新平台

重点在高性能医学装备、高质量组织工程植介入产品、康复产品、先进体外诊断产品、三维可视化与3D打印技术、新型疫苗、治疗性抗体、重组血液制品、血液净化产品(新型血液灌流器)、细胞与基因治疗技术等领域,整合优势资源,建设生物医学创新平台。

(四)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

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开展中医辨证论治方法、针灸治疗机理、推拿用力机理以及推拿技术标准化等的研究,加强重大疑难疾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以及技术方法的筛选评价,形成中医、中西医结合的诊疗规范或标准,并加以推广应用。开展岭南中药的研究开发,加强岭南道地药材、医院制剂、中药新药研究以及中成药二次开发等,推进现代中医药产业技术创新。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开展中医“治未病”科学研究,探索、总结、完善中医药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推进中医药养生保健技术创新,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中医“治未病”服务。

(五)“互联网+”医疗科技创新平台

适应精准医学发展方向,建立涵盖细胞组学、基因组学、蛋白组学、代谢组学等生物医学大数据库,充分运用“云计算”技术,推动医学科研创新。

三、建设基础条件

    扶持的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应符合以下基础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该领域高水平、高影响力学术带头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高级职称,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

(二)研究团体组建合理,符合平台建设内容与专项需要,具有与所扶持创新平台必须的各专业多学科人才。研究团队在职研究人员与研究专项的规模、涉及专业等相匹配。其中,建设单位在职研究人员不少于10人;团队中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比例不少于60%,博士学位的人员比例不少于20%,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45岁。

(三)具有临床研究、检验应用等相关科室及专职且相对稳定的数据与样本储存与管理场地,申报单位能够并承诺对申报的平台建设提供相应的条件保障。

(四)团队整体科研水平达到省内领先,相关代表性成果(论文、专利、奖励、产品等)具有国内影响力,实现若干关键技术和系统解决方案的突破,科技成果应用转化产生重大社会经济效益。拟申报的研究内容具有前瞻性,定位明确,发展方向思路清晰,近、中、远期任务和目标合理。

(五)各创新平台研究团队根据需要,还需同时具有以下全部或部分能力和条件:

1、掌握研发检测新技术新方法,具备测序仪、临床级质谱、蛋白组学技术、配套试剂和软件等;

2、开展个体化治疗靶标与新药物研发、个体化精准用药研究,建立个性化用药的药物疗效和安全性预测及评价体系;

3、疾病组学与特征谱分析,绘制疾病细胞和组织多组学图谱,建立标本资源库和多组学数据库;

4、开展疾病有效治疗方案的大规模多中心前瞻性临床研究,创新重大疾病精准防治方案研究;

5、开展自然人群队列研究的规范流程、统一标准和大数据分析与资源共享;

6、规范各类数据资源标准,构建云数据库,为精准医疗提供大数据和云计算通用共享支撑平台。

(七)申报依托专科为佛山市“十三五”医学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项目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四、建设扶持方式

每年选定2个以上的领域与方向作为重点建设扶持方向,并从佛山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中安排经费,用于扶持佛山市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具体扶持领域和方向、扶持力度以当年申报指南为准。获扶持的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单位,根据平台建设需要自主安排和提供单位配套资金。

五、建设扶持对象

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扶持对象为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建设单位根据需要,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合作,整合各类优质医学科研和创新资源。

六、建设管理

(一)获得佛山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扶持的医学科技创新平台,按照佛山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管理,由市科学技术局、市卫生计生局组织项目实施。

(二)项目应按期完成指标任务。平台的建设周期为3年,到期未达标项目经过整改后仍未能达标的,相关科室及项目组主要成员,限制申报市科学技术局、市卫生计生局同类项目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