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会展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佛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大力推动会展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深化会展业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动我市会展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服务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发〔2015〕15号文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抓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机遇,依托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基础及集群优势,围绕“统筹全市会展资源,打响会展经济品牌”的核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通过建立统筹全市会展业发展的管理体制机制,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创新办展模式,打造品牌会展,加快推进会展业的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努力推动我市会展产业做大做强,将佛山打造成为专业会展城市的典范,成为推动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会展业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形成统筹协调高效、资源配置合理、产业融合度高、市场竞争有序的会展业发展态势;会展业办展主体多元化、市场规范化、服务国际化、人才专业化体系不断完善;全市年展览总面积达100万平方米,培育出2—3个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品牌专业展会。

三、发展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营。

创新行业发展管理体制机制,优化政府职能定位,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出台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协调解决制约行业发展障碍,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

(二)坚持产业化导向,专业化发展。

紧扣我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传统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强化产业联动与融合,整合资源,大力发展“产业—会展—产业”模式专业会展,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展会专业化运营水平,培育扶持大型专业会展集团和专业会展服务主体,注重发挥贸促会和会展专业行业协会等专业组织的作用。

(三)坚持品牌化,信息化。

推行城市整合营销理念,大力培育自主品牌展会,主动承接国际知名品牌展会和机构的转移,探索建立佛山会展业全球营销网络和品牌评价体系,扩大会展业影响力。完善会展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会展业官网功能,提升会展业服务信息化水平,提高会展服务的便捷性和高效性。

四、重点工作及分工

(一)完善会展行业管理机制。

探索创新会展业发展体制机制和机构设置。进一步转变和强化会展行业主管部门职能,加强会展业的行业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区人民政府和市宣传部门,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科技局、农业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住建管理局、国土规划局、公安局、环境保护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局、教育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外事侨务局、台湾事务局、贸促会及市国税局、地税局、佛山检验检疫局、佛山海关等部门为成员的全市会展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确定我市会展业发展的方向和统筹解决我市在推进会展业发展方面遇到的重大问题,突破我市会展业发展管理的瓶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台湾事务局,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科技局、公安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规划局、环境保护局、住建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文广新局、卫生计生局、外事侨务局、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统计局、旅游局、金融局、贸促会,市国税局、地税局、佛山海关、佛山检验检疫局,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二)完善会展设施建设。

推动会展基础设施硬件改造升级,丰富会展场馆运营主体,为培育会展项目、繁荣会展市场创造更好条件。推进展馆周边交通设施、停车场、星级酒店、商业载体、餐饮集群、休闲娱乐等公共服务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优化城市道路交通标识指示系统,突出重要会展场馆和集聚区域的指向性和引导性。破解会展中心交通难、停车难问题。加强会展聚集区的公交首末站配套建设,确保重要会展场馆和会议型宾馆酒店公共交通通达性及公交站点便利性。提升场馆管理水平,完善广告设计、银行、海关、检验检疫、邮政运输、保险、翻译、贸易咨询等配套服务。将广东(潭洲)会展中心打造成为以会展经济带动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进一步提升我市办展的硬件设施水平,使之具备承办国际、国内高规格展览的能力。逐步将我市有代表性的重点展会引导到潭洲会展中心办展,使展馆与展会发展相辅相成,迅速做大做强,发挥品牌效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公安局、国土规划局、住建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委、工商局、旅游局,佛山海关、佛山检验检疫局,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三)打造品牌会展项目。

重点培育打造和引进与我市优势、新兴产业相适应的若干个制造业行业专业品牌展会。开展“佛山品牌会展”认定工作,支持我市重点品牌展会的发展和壮大,扶持成长型、初创性、引进型的展会。鼓励我市会展项目进行国际认证;鼓励以“展会+论坛”和“展会+峰会”的模式,举办能体现行业话语权和风向标的高端行业展会,进一步提升我市行业品牌会展的影响力。以中国(广东)国际“互联网+”博览会、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投资贸易洽谈会为引领和标杆,引导和支持我市中小型专业展览会提升专业化运营水平,加快发展壮大,重点打造中国陶博会、顺德国际家用电器博览会、华南不锈钢金属材料展等一批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专业展会项目。扶持培育我市重点会展企业向品牌化、集团化、国际化发展,鼓励大型企业组建会展企业或部门,培育会展产业链各环节龙头企业。支持招揽境内外大型知名品牌展览和会议活动在我市巡回或落地举办。(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国资委、贸促会,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四)推动产业融合。

大力推动我市会展业与支柱优势产业的联动、融合,通过“外引内联”的方式,全力打造“产业—会展—产业”的良性循环产业链。重点发展机械装备、家用电器、陶瓷建材、家居用品、纺织服装、汽车配件等优势产业会展及“互联网+”、文化产业等具有前瞻性的新兴产业会展,促进新理念、新知识、新科技的传播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展示贸易,打通连接产业与市场、生产和消费的纽带,将会展业打造成我市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提升城市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会展带动现代服务业及先进制造业的发展,拉动产业升级和城市升值。(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农业局、商务局、文广新局、贸促会,市各行业协会) 

(五)引进会展主体。

大力开展会展业的招商引资,积极引入一批境内外知名会展企业,重点争取国内重点行业展会和德国、英国、香港、台湾等知名会展机构在我市落户,参与我市会展场馆经营管理和展会组织,或者与我市合办会展项目。吸引社会资本和国内外知名会展企业、行业组织在我市创办各类办展、展装、策划设计、宣传、广告、信息咨询、人才培训等会展专业服务及配套企业。鼓励会展企业加强与境内外会展公司合作,拓展展馆经营、展位搭建、会展旅游联动、跨业态经营等增值服务,延伸会展业价值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农业局、文广新局、体育局、旅游局,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六)加强宣传推介。

建立统一对外的城市整体联合营销机制,加大城市及品牌会展在国内外的宣传推广力度。加强会展联合促销,开展有针对性的境内外主题营销和专项推介活动。借助全市各部门的境外出访活动和接待外宾来访活动,多层面、立体化加强我市会展业的营销推介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台湾事务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外事侨务局、旅游局、贸促会)

(七)优化发展环境。

1.完善优良的政务环境。制定和完善会展办事指南,明确办展期间的交通、治安、卫生、食品安全、宣传、标识等办事项目的备案登记和市场监管程序,给予列入我市品牌会展的展会项目提供宽松的办展环境和便利,规范展会收费项目和标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住建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卫生计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佛山海关、佛山检验检疫局,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2.建立会展业诚信体系。建立覆盖会展场馆、办展办会机构、宾馆酒店、参展企业及其他配套服务环节的会展行业诚信体系,对会展企业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进行评定,鼓励诚信经营。建立会展行业分类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单位信息披露制度,推动会展、旅游、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之间监管信息的共享和公开,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实现信用分类监管。坚决惩处通过弄虚作假方式欺骗参展商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行为。更好发挥会展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鼓励会展协会配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开展强化会展行业自律和规范管理,为行业、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鼓励支持会展协会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行业统计、评估、调研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住建管理局、工商局、质监局、旅游局,市国税局、地税局,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3.完善统计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会展业统计监测工作体系,实现对会展业各类数据进行全面采集和实时监测。根据需要编制统计分析报告,强化数据挖掘,深化价值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真实的依据。(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商务局、贸促会,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4.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依据国家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强化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落实参展企业质量承诺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依法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强化展会现场联合执法工作,促进展会健康发展。鼓励会展企业申请专利和商标注册,开发利用展会名称、标志等无形资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贸促会,市会议展览协会)

5.建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并不断完善中英文双语版“佛山会展官网”和“佛山市会展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供信息发布、在线展览与销售、观众预登记、表单下载、住宿餐饮预订等多种自助服务功能。公布各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提供的办展申报及事项办理指南,优化通关报关流程,为参展企业和浏览者提供功能强大的信息查询系统,利用技术手段提高会展服务水平,提升我市会展业管理和服务工作信息化水平,为社会机构和企业办展办会提供便利。推动信息技术在会展业的推广和应用,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开发智慧展会系统,搭建永不落幕展会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公安局、卫生计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贸促会,佛山海关、佛山检验检疫局,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八)建立人才培育体系。

制订人才培训计划,常态化、系统性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建立会展行业在职培训、出国短期培训等多层次的人才培育体系和会展人才信息库。加强校企联动、工学结合,鼓励知名企业、行业协会与学校联合进行人才培养和培训,提高师生实践能力和企业员工理论水平。推动产、政、学结合,支持和鼓励我市各高校加强会展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争取引进国内外知名会展院校与我市高等院校或专业机构合作办学,或成立专门会展发展研究机构,为会展产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九)配套政策扶持。

市级财政于2018年至2020年每年设立一定金额的扶持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和鼓励我市会展业的创新发展和会展企业做大做强,并根据发展需要,定期对会展业发展扶持政策进行综合评估,适时优化调整扶持政策,鼓励有需要的部门研究制定相应产业会展扶持政策。推动金融创新,创设会展产业基金,通过资本运作,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引进和快速做大优质会展项目。突出会展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培育富有活力的办展主体。大力支持本地会展龙头企业或产业行业机构通过收购、兼并、联合、参股、控股等形式,跨地区、跨行业组建大型国际展览集团,打造具备较强竞争力的会展领军企业。加大政府采购会展服务的力度,对党政机关举办的各类展会资源进行市场化运作,提升展会的专业化运作能力,进一步扩大会展服务市场空间。支持、鼓励企业携本地特色产品参展,行政主管部门给予适当参展费用扶持,提高企业参展积极性,搞活会展市场,推进实施佛山品牌战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国资委、金融局、贸促会,市会议展览业协会)

五、工作要求

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会展业对于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城市转型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资源整合,为会展业发展营造更好环境,创造更好条件,提供更多支持。会展行业管理及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协同配合,共同促进我市会展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

 

 

 

佛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