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公示2023年度1-6月大宗商品贸易专项扶持资金拟奖励名单的通知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公示2023年度1-6月

大宗商品贸易专项扶持资金拟奖励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城区促进大宗商品贸易提升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佛禅府办〔2022〕22 号)及《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1-6月佛山市禅城区促进大宗商品贸易提升发展扶持奖励的通知》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初审,以及第三方机构审核等程序,现就2023年度1-6月大宗商品贸易专项扶持资金审核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4年2月23日始至2023年2月29日止,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政府通济大院808室商业发展股,邮编:528000,联系电话:82340820)。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2023年度1-6月大宗商品贸易专项扶持资金拟奖励名单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