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符合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适用于2021年6月17日后除顺德区外申请过的申请人)申领条件名单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经我局审核,现将符合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适用于2021年6月17日后除顺德区外申请过的申请人)申领条件的用人单位名单等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2、公示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五个工作日)。

3、受理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联系电话:0757-82724366、0757-82717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