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关于佛山市南海区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实施项目补贴扶持的方案》和《佛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污染防治资金的通知》(佛财行〔2024〕15号)等文件要求,拟对广东华昌集团有限公司补贴扶持148万元和佛山市南方包装有限公司补贴扶持100万元。公示期为2024年6月13日至6月19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提出,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
通讯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三路4号
邮政编码:528200
联系人:大气股李工,0757-86393681
电子政务邮箱:hbj_dqk@nanhai.gov.cn
序号 | 申请项目 | 企业名称 | 所属街道 | 申请金额(万元) | 奖励金额(万元) |
1 | 佛山市南海区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实施项目(2023年第一批) | 广东华昌集团有限公司 | 狮山镇 | 148 | 148 |
2 | 佛山市南方包装有限公司软包装复合生产线有机废气治理技术改造项目 | 佛山市南方包装有限公司 | 桂城街道 | 100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