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通过审核予以激励资金的居民区名单的公示(2024年第一季度)

根据《佛山市推进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激励工作方案》(佛垃圾分类办〔2021〕39号)实施程序,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拟审核通过的居民区名单及予以激励资金额度等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8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邮件实名反馈,反馈情况要具体详实,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受理邮箱:szk_2020@fscg.foshan.gov.cn